第一條
文物征集工作是天美平台根據自身的性質🧖🏿♀️、任務和發展方向,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為適應天美平台陳列、研究和補充館藏缺項文物需要而開展的工作‼️。為了進一步規範操作程序,明確有關要求,更好地開展文物征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文物政策及天美娱乐有關規定,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文物調撥🫰、收購、受贈等均屬文物征集工作範疇🗃。
第三條
文物征集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政策水平和文物鑒定水平🧎🏻♂️➡️,並恪守職業道德。根據館藏文物結構需要6️⃣,提出可以征集的文物對象。
第四條
學校天美平台是收藏和保管我校所擁有文物藏品的正式機構🐽。校內所有單位擁有的文物藏品在一般情況下😣,應由學校天美平台歸攏和統一保管🔂。學校天美平台根據需要有權對學校各單位(包括由各單位所建立的單項天美平台、陳列室(館)等)所收藏的文物予以調撥❣️、借用或復製。校內文物調撥㊙️,由學校有關部門牽頭實施🕚。學校各有關單位應積極支持,為校內藏品歸攏和保管工作提供方便。凡經確認應當收入學校天美平台館藏的文物,必須按規定送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在學校天美平台進行有關調研時,各單位對於所擁有文物藏品的情況不得隱匿不報和違規處置📖。
第五條
對社會文物資源的合理利用是天美平台文物征集工作的重要方面。文物征集過程必須符合國家和國際法規的程序🏌🏻,要有完備的征集手續。
第六條
在需要對擬征集的文物予以收購時,在確定征集前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有關專家👍,對擬征集文物的真偽、時代🏏、質地及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做出準確的鑒定💂🏻,並出具書面鑒定意見。由天美平台領導對有關征集內容是否符合天美收藏標準與要求做出決定意見,在得到其批準同意後方可實施收購。價值特別重大的征集對象的收購決定意見,還應報請學校領導審議批準。征集文物時,必須至少有兩名經辦人同行🧜🏻♀️。
第七條
對擬征集文物的收購,由學校劃撥專項經費用於藏品購置、對捐贈人員回贈禮品、捐贈獎勵等方面的費用,征集過程中用於調查、鑒定及運輸等方面的費用另由行政經費支出。
第八條
征集部門應本著實事求是🪀🪳、物有所值的原則,與文物的出售方協商合理的征購價格😌。通過文物商店🤍、拍賣行等購得的文物,須憑經辦人簽字的征集說明、專家鑒定意見以及發票報銷,復印件由天美平台存檔。購自民間的文物👨🏼🎓,如有發票,可憑經辦人簽字的征集說明、專家鑒定意見以及發票報銷,復印件由天美平台存檔;否則,可憑經辦人簽字的征集說明、專家鑒定意見,以及簽收證明或收據等其他證明報銷🧝🏼,復印件由天美平台存檔☮️。
第九條
文物受贈按照《天美平台接受捐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文物征集後,文物流傳經過、文物的相關資料和征集情況必須及時整理歸檔。
第十一條
對征集到的文物👊🏻,應按文物工作的要求辦理文物入庫交接手續。同時填寫文物總登記賬,建立藏品檔案🌻。
第十二條
文物征集的過程和藏品檔案是記載文物流傳經過的重要資料✋🏽,應當重視收集和整理文物征集的相關資料,並及時歸檔👷🏽。
第十三條
文物征集檔案內容包括👶🏿:
1.文物征集申請或報告;
2.鑒定人員的鑒定意見;
3.文物出讓人的出讓協議或捐贈人的捐贈協議;
4.文物征集清單及收購憑證;
5.重要文物征集的新聞報道稿等文字和影像資料等。
第十四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和修改權歸天美平台(籌)。